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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第二季(4-6月)交通安全宣導標語

(一) 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停讓行人先行,違規者最高罰3600元。
(二) 行人應遵守號誌,號誌秒數不足等下次綠燈再通過。
(三) 開車、走路不滑手機,安全不會有危機。
(四) 切勿無照駕駛汽機車,滿18歲學生應先取得駕照再騎乘機車。
(五) 乘坐機車、騎乘自行車應配戴安全帽,搭乘汽車應繫妥安全帶。
(六) 留意大型車視野死角-遠離內輪差。
(七) 「不酒駕」、「酒駕零容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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